从昨日开始,《上海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试行)》正式生效。新规中指出,清运单位和物业公司不再向居民收取大件垃圾的清运与处置费,居民只需在需要搬运服务时承担相应费用,而这些费用将由市场来定价。
清运与处置费用全面取消,该办法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与房屋管理局联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预计持续至2028年9月30日。根据规定,如果居民需要大件垃圾上门搬运服务,必须支付相应的短驳服务费,而清运和处置的费用则由清运单位和物业决不能向居民收取。这意味着,只要居民将大件垃圾自行带到指定地点,就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居民可以通过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投放垃圾,或自行将其送往中转站和拆解场。这两种方式均不涉及上门服务费的产生。对于需要上门搬运的情况,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负责收集并发布搬运服务费的信息,供居民参考。
协会在9月29日发布了有关居住区大件垃圾搬运的市场价格信息,并通过支付宝和微信等流行服务平台汇集了多个市场主体的搬运报价,形成一份市场行情价格参考。协会指出,大件垃圾搬运的费用将由市场进行调节,具体的服务价格将通过供需双方的协商确定。根据信息,带电梯的楼层在一层内无需收费,若为无电梯的建筑,二层及以上会根据楼层增加相应费用。
规定中对大件垃圾的定义也进行了明确,主要指生活中产生的,重量超过5千克,或体积超过0.2立方米,甚至长达1米的废弃物,包括废旧家具与家电等。居民投放垃圾的方式有三种:预约上门回收、按照管理责任人指导投放、或自行送往中转站。规定特别提醒,禁止居民随意堆放或混入其他生活垃圾容器。
此外,办法还规定,按照地区情况,各区应设定大件垃圾的回收日期,每月至少进行两次(节假日至少一次),鼓励居民在这些指定日期进行垃圾投放。
新规施行之前,上海大件垃圾处理行业曾面临价格不透明的困扰,收费标准各异,导致部分物业随意收费,老旧小区则多采取免费政策。市绿化市容局表示,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居民投放大件垃圾的需求也大幅上升,年均产生近21万吨。为此,市相关部门致力于建立完善的“大件垃圾清运、处置体系”,以政府为后盾,推行有效的市场参与管理措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2026-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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